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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3年度上半年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字体: 】   【时间:2023/06/05】  【作者:】  【关 闭】  【打 印

关于组织2023年度上半年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近期,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已启动,根据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集中受理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及清理2017 年度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文件,上半年集中上报截止时间为 6 15日,下半年集中上报截止时间为 9 23日,学校采取集中结题的形式,不接受个别项目单独申请。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申请上半年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上报到学校的时间为2023615日前,过期不予受理。并对2017 年度立项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进行结题清理。

二、成果要求

《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题实施细则试行》 第七条。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最终成果的基本要求:

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应以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公开期刊上发表2 篇系列论文,且其中一篇为核心期刊;或出版学术专著1 部。

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应以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公开期刊上发表2篇系列论文;或出版学术专著1部。

三、材料要求

申报结题课题负责人,须提交结题电子材料,要求如下:

1.结题文件夹名称为“课题负责人姓名”;内含4个子文件夹,分别命名为“1.结题申请书”“2.结题报告(8000-10000字)”“3.研究成果及佐证材料”“4.过程性材料”;子文件夹里的文档均须为PDF格式,结题文件容量不超过50M

2.研究成果限报5项代表性成果,包括论文、著作、调研咨询报告等。研究成果按照重要性依次排列。

3.成果为论文的,须提交论文原件的扫描件,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页(须将负责人姓名突出显示)及完整内文、内文齐全,只收到录稿通知 没见刊的论文不计入成果;主要成果为著作的,需提交著作原件或重要;成果为著作的,须提交著作封面、版权页、目录页的扫描件及著作原件1本;成果为调研咨询报告的,须使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进行复制比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复制比不超过20%

4.过程性材料包括:立项通知书、申报评审书、开题报告书、研究方案及变更审批表等,均为原件的扫描件。变更无管理部门审批视为无效。

5.《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登记汇总表》:课题名称、立项编号、负责人姓名、课题组成员等信息务必准确,结题证书将采用此表内容,产生错误将无法更改 。

将以“课题负责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及结题登记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学校教研课题申报专用电子邮箱(jljzdxvip@163.com),除著作需纸质版原件,其他需提交的材料均为电子材料。

联系人:0431-84566084

刘焕君(13944117567

戢学良(13341434866

附件:

1.吉林省教科规划课题结题申请审批书

2.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登记汇总表

吉林建筑大学政策与院校研究中心

三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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