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大首页|

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关于开展学校对口社会团体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20

关于开展学校对口社会团体相关工作的通知


学校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吉林建筑大学对口社会团体管理工作,根据《吉林建筑大学对口社会团体会费缴纳管理暂行办法》校字202320号)(见附件1相关规定,学校将开展吉林建筑大学对口社会团体清查、2024年度活动情况报告及2025年度预算等相关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吉林建筑大学对口社会团体清查工作

即日起,发展规划处将与有关部门(见附件2)沟通,请相关部门、单位严格按照学校制度文件要求,对所负责对口社会团体相关支撑、佐证材料进行完善、补充。

二、吉林建筑大学对口社会团体2024年度活动情况报告及2025年度预算工作

请有关部门认真梳理所负责对口事业单位2024年度活动情况,客观总结成绩,查找不足,科学制定2025年度预算,谋划2025年度工作,并填报《吉林建筑大学对口社会团体年度活动情况报告》(附件3)。

上述材料请于2024年12月6日(星期五)下班前提交。电子版材料(盖章后扫描件)发送至发展规划处宇美臻OA,纸质版报送行政楼A410室。

联系人:宇美臻,电话:18626617666

附件1:《吉林建筑大学对口社会团体会费缴纳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2:《吉林建筑大学对口社会团体汇总表》

附件3:《吉林建筑大学对口社会团体2023年度活动情况报告》


发展规划处

2024年11月20日